出入院管理是休养公寓管理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做好出入院管理可以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化解矛盾与风险。
一、入寓程序
1、咨询
休养公寓设置接待室,并有专人接待。或可以电话咨询。
2、登记
确定需入住后,要进行登记,并提供老人及其担保人、赡养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老人免冠照片两张,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入住公寓前委托或担保人应如实通报老人健康状况、性格和家庭经济情况,如有隐瞒和虚报,入住后一旦发现异常,无条件将老人送回。
3、体检
每一位老人入住前,都应在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内外科、五官科检查。
(2)胸透或X光胸片检查。
(3)心电图检查。
(4)化验。包括血、尿、粪常规、肝肾功能、二对半、血糖、血脂全套等。
(5)其他。近期患病病历档案。如条件允许需要做骨密度检查,对于老人的安全入住意义重大。
4、受理考察(家庭访问)
5、筛选审批
根据休养公寓的定位,不接收护理级别范围以外的老人入住公寓。不接受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心理障碍和不适合集体生活的老人申请入住。
6、确定护理级别
公寓组织护理级别评估小组或评估员,通过对老人健康状况(检查)、生活自理能力和实地考察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征求老人和托养人(赡养人)的意见,确定老人的护理等级。护理等级应随着老人健康状况变化而做出及时调整。
7、签署入住协议
详见《汉中市社会福利院休养公寓试入住协议》和《汉中市社会福利院休养公寓服务协议》
8、缴费
一旦公寓审批通过并签署入住协议,托养人收到入住通知后,老人和托养人应根据协议中的条款和收费标准到休养公寓财务部门缴纳入住相关费用。除首次入住费用外,休养公寓还要求老人缴纳一定的押金或者医疗备用金。
9、入住
老人和托养人应持入住通知书、相关缴费凭证,携带必要的生活物品到休养公寓入住,事前应通知院方入住时间。行走不便、亲属无护送能力的老人,可委托休养公寓派车上门迎接(费用自理)。
(二)出寓程序
当老人病故或者因其他原因要求离院、转院时,需办理有关离院手续,结清费用,取回老人物品后,由主管负责人开具出门证,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