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儿童所是一支以女同志居多的巾帼队伍,她们大多从事孤残儿童养育、护理、康复和特教等工作,在岗位上,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真情关爱,无私奉献,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日前,被陕西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