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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莉莉厅长在全省2012年度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陕西民政  时间: 2012-01-09 05:40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我省民政工作,部署2012年任务。随后,祝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1年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指导下,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突出政策创制,强化自身建设,惠及了广大群众,服务了全省大局,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切实为民解困,惠及了广大群众

  服务改善基本民生、促进共享发展成果,是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现实要求。一年来,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有效保障了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有力。累计下拨中、省各项救助、补助资金59.34亿元。开发并启用了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建立了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省、市、县三级共发放临时物价补贴5.13亿元,保证了320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排查工作,14172户、36276人退出低保,将符合条件的9012户、22530人及时纳入低保,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由218元、85元提高到230元、90元,分别增长5.5%和5.8%。在全省全面启用了医疗救助软件,开展“一站式”救助服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58万人次、临时救助10.6万人次。新建、改扩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35个,集中供养率达到31.55%,增长1.15%。发放中央财政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1.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共345万人,比去年人均补贴水平提高了一倍。

  灾害应急救助高效有序。针对强秋淋等自然灾害,下拨中、省救灾资金13.85亿元,调拨救灾物资13.18万件(套),发放灾民救助卡84万张,使用“一卡通”发放救灾资金比例达到70%,确保了326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5月底前,全面完成去年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农村倒损民房重建任务。有效实施了冬春生活救助,平均标准由人均50元提高到90元,增长80%。创建了3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今年需重建的75311户倒房户,已开工65575户,开工率87%,竣工47726户,占63%。在全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上,我省作为4个受邀省份之一,介绍了冬春救助及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工作经验。

  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下拨各类优抚经费13.84亿元,以15%至20%的增长幅度,调整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成了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发放养老补贴认定工作。省财政支出3000万元,在全国首家把60岁以上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纳入定期补助范围。7月29日,赵正永省长、祝列克副省长专程到省荣康医院慰问伤残军人,现场办公,提高了优抚医院休养员床位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14元提高到1200元,并决定从明年起每年按11%的速度递增。省级投入8000万元,用于改造建设省荣军休疗中心,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深入开展了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向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上报了11个模范城(县)、2个先进单位、2名先进个人。

  累计下拨军休安置资金12亿元。大力实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今年优抚安置工作受到了部里好评,在全国民政工作会上,我省作了专题发言。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了孤儿保障水平,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和80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障了全省1.4万名孤儿合法权益。出台了《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各级共发放近4亿元,惠及63.5万名高龄老人。在全国率先提高了城市“三无”人员生活标准,机构供养人员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800元,社会散居人员达到每人每月500元。总结推广了西安、榆林等地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及机构养老的经验。使用中、省福彩公益金1亿多元,资助了全省近百个社会福利机构及项目建设。福利彩票发行再创新高,全年销售量突破40亿元,同比增长55%,增长幅度居全国前五位,筹集公益金超过12亿元。

  (二)紧密围绕中心,服务了全省大局

  民政工作连接民生,关系全局。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把民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围绕中心争取支持,服务大局谋求发展。

  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修订并发布实施了《陕西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已基本结束,村委会换届已全面展开。积极开展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向全国推荐申报了11个示范县(区)。“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治理达标率为99.4%。深入贯彻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建设城乡社区项目881个,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创建活动,宝鸡市千阳县、凤县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示范单位。

  行政区划调整稳妥审慎。配合乡镇机构改革,积极推进撤乡并镇工作,全省乡镇数由1570个减少到1240个,撤并比例为21%,优化了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提升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印发了全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审核办理了4个撤县设区(市)调整事项,完成了2条省界、4条市界联检任务。

  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启动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组建了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对不同类型的省本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进行了改制,完善了三级审批制度,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7%,提高3%。全省现有社会组织15835个,比上年增加2896个。

  流浪救助有效开展。圆满完成了西安世园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任务。全年下拨救助管理补助资金4240万元,救助各类对象4.8万人次。认真贯彻落实国办39号文件精神,召开了全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维稳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一控制、两下降”目标,加大协调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民政维稳职能。重点围绕农村籍军队退伍义务兵、涉核部队、工程兵、老山前线上访人员、三线铁路民兵、60年代外省回陕精简职工、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等进行了调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全省民政系统广泛开展了“大下访”活动,先后有3500多名干部深入到近万户家庭和民政服务对象家中,与重点优抚对象、上访人员面对面恳谈,对困难群众手把手帮扶,帮助解决各类困难2000多件。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来省涉军上访数量同比下降53%,一批重访久拖、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得到化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立足科学发展,编制了民政规划

  今年,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级民政部门加大协调力度,编制了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和一系列专项规划,带动了民政政策创制、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省厅制定和协调制定了6部规划。编制完成了《陕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作为省政府专项规划之一发布,为“十二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编制了陕西省综合防灾减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三个专项规划,民政规划体系更加完备,形成了落实全省“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编制了《陕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编制了《陕西省民政法制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我省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各市的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也已基本编制完成。

  (四)着眼突破发展,推进了政策创制

  今年以来,省厅在政策创制方面加大了力度,推动出台了30多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规定,有的还填补了国家政策、制度的空白。

  优抚安置方面,在全国首家出台了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参加新农保享受优待的政策性文件,为全国出台文件提供了经验。省政府、省军区下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民政、教育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使我省这方面工作迈出了一大步;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有效落实了军队已移交地方安置的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救灾救助方面,联合财政部门出台了《陕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升了救灾工作效能。民政、发改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我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费用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长期上涨,提高标准”的原则,建立了联动机制。会同卫生部门出台了《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办法》,对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中6个病种的0—14岁农村参合儿童,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出台了《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办法》,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意见》,已上报省政府研究。社会福利工作方面,下发了《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社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陕西省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加强了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出台了《陕西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了商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了《陕西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加强了社会组织管理。法制建设方面,出台了《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制定了《陕西民政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成立了省民政厅项目评审机构,健全了民政项目资金管理机制。

  各市也积极推动出台了一批具有引导性、创新性的政策。西安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免除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深入推进了惠民殡葬改革。宝鸡市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完善了城市社区建设布点规划,为社区建设奠定了基础。咸阳市制定出台了《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基层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渭南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推动了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铜川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榆林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汉中市制定了《社会救助工作规程》,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康市印发了《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及老年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提升了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水平。杨凌示范区印发了《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为做好五保供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个别县(区)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安康市旬阳县、西安市阎良区在全省率先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商洛市柞水县把当年政策创制成果汇编成册。这些政策创制,覆盖了民政业务方方面面,促进了民政事业发展。

  (五)狠抓自身建设,增强了服务能力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累计安排资金2.09亿元,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县级救助管理站、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1000多个。省本级民政项目建设蓬勃开展,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荣军休养楼建成入住。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大楼、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即将竣工。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和省自强中专学校灾后重建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省肢体残障人康复中心、省荣复军人第二医院精神病医疗综合楼项目即将开工。荣军养老中心和荣军休疗体检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民政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出台了《陕西省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全省低保系统VPN联网项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厅机关LED大屏、触摸屏等建成并投入使用,陕西民政门户网站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全年更新信息5400多条,信息更新量全国第一,全年访问点击量达到650多万次,居全国第二。全省民政网站群建设顺利推进,90个市、县(单位)网站日前正式上线开通。

  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和“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卓有成效,厅机关举办了民政业务知识竞赛,促进了机关干部综合业务素质提升。省厅累计培训各级民政干部3000多人次。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先后就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了政策,扩大了影响。

  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省厅作为首批预算公开的省级部门,按要求定时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透明度。开展了公车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推进了机关规范化管理。修订完善了《陕西省民政厅目标责任考核激励办法》、《民政救灾应急管理办法》、《民政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14项规章制度,编印了《陕西民政基本情况手册》,汇编印发了《陕西省民政政策知识问答》系列读本7万余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省民政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省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赢得了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支持,赢得了服务对象更高的赞誉,工作成效很大,成绩令人鼓舞。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民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民政领域仍有一些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亟待从法规、制度、政策上突破。二是民政公共服务机构体制机制还要继续探索创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民政事业的城乡发展、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各地民政部门创造独具特色经验的力度还不够大,各级民政干部的能力还需要再提高。

  二、2012年任务光荣艰巨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新的一年里,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的风险依然存在,在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下,我省将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做好明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十大领域民生工程为抓手,力争在改善民生上有新成效,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进展,在提升服务水平上有新突破。通过不懈努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两个领域的作用;努力实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和民政法制、政策创制两个方面的突破;健全完善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主的社会福利服务、社区服务两个体系;着力提升防灾减灾和推进安置改革两项工作水平,全面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发挥两个作用

  1、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继续发挥好兜底作用

  改善民生与促进增长、维护稳定紧密相连,要把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作为明年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

  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密切关注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省厅将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降低。要按照新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好60年代外省回陕精简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要完善医疗救助模式,全面开展“一站式”救助服务。选择2至3个县,开展艾滋病等费用较高、社会关注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要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要提高10%。从明年起,正式启用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将实现系统管理。各地务必要抓好落实。要全力做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市、县要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到位。

  着力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流浪救助保护工作,要全面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支持重点县(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确保到明年底实现城市街面基本无流浪儿童的目标,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优待工作,要积极推动省政府修订《老年优待办法》,各级民政部门要规范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对老年优待证制作和发放的监管。儿童福利工作,要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全省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继续开展“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孤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项目,抓好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建设项目。开展对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要千方百计拓宽收养渠道,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

  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全省要全部实现抚恤金社会化发放。要探索建立抚恤补助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指标相挂钩的联动机制,省属优抚医院休养员床位费要增长11%。协调加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投入,缓解医疗难问题。实施省属三所优抚医院新建、改扩建项目,推动光荣院医务室建设和生活设施改造工程。要深入贯彻新颁布的《烈士褒扬条例》,启动全省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程和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

  2、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努力发挥好基础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刻理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打破惯性思维,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要强化规范管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规范社会组织服务标准,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改革登记管理体制。要实行社会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启动省本级及部分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全省社会组织评估率要达到20%。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对长期不开展活动或者违法违纪的社会组织,要依法注销和撤销。要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建立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工作协同配合联动机制。把好社会组织登记与年检两个关口,实行“三个同步”,即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立与登记注册同步审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与年检同步考核,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与换届、变更同步进行。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在国家层面,今年已首次安排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各地要顺势而为,整合社会组织项目需求,争取各级财政配套,调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社会服务领域。要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机制,培育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协会,规范扶贫互助协会的登记管理,加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和我省的“两个办法”,继续督促指导好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高标准完成好换届选举各项任务。要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做好“难点村”后续治理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明确工作职能和服务内容,加大资金、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把社区打造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大会,进一步推动全省和谐社区创建深入开展。

  创新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殡葬管理工作,要推动建立全省殡葬救助制度。积极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思路,选取2至3个市开展试点。区划地名工作,要重点做好《政区大典•陕西分卷》的编纂工作,各市要按照省上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抓紧实施、有序推进,确保全省编纂任务按期完成。要完成我省行政区划调整专项规划。继续开展界线联检工作和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前期工作。启动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重点完成陕蒙线第二轮联检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等工作也要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健全两个体系

  1、健全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主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要按照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居家养老应覆盖所有城市,按照自愿的原则,重点帮助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社区养老要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康复健身房等,完善各项服务设施。机构养老要抓好一市一个养老中心建设的规划、立项等准备工作,争取开工建设。要全面实施养老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制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过努力,力争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新增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2张。

  慈善事业要抓好慈善立法和慈善推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创新慈善募捐形式,指导相关慈善组织依法、有序、规范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公益活动。探索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筹备召开全省慈善大会,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福利彩票发行要进一步加强营销宣传,实施规范管理,挖掘市场潜力,培育销量增长点,实现年增长15%以上的销售目标。

  2、健全社区服务体系。要着力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城中村、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的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要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重点突出对困难群众、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服务,农民工等群体中的常住人口90%以上要纳入城市社区服务范围。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探索社区组织、外来人口、驻区单位、志愿者参与社区自治的有效途径,发挥好城乡社区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出台我省《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规范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意见》。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关配套文件,确保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效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实现两个突破

  1、实现公共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的突破。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发展民政事业、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建成了一大批公共服务设施,覆盖了民政业务各个领域,投资规模前所未有、惠民效果日益凸显,为服务重点对象、树立民政形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严重缺乏、管理不够精细、服务不够优良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明年起,各级一定要实现以“建设为重”向“建管并重、管理为先”的转变,力求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突破,促使民政项目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建设过程要规范。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建立严格、透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把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省属事业单位项目建设,要重点抓好省级军休服务中心、省肢体残障人康复中心、省荣军养老中心、省荣军休疗体检中心及华山康宁医院精神病医疗综合楼等项目的规划、立项、开建工作。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省自强中专学校要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步伐,争取年内建成。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大楼要加快工程扫尾,尽快投入使用。

  管理运营要规范。今年,省厅已就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制定了一些规范标准。明年,还要对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光荣院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研,争取制定出台相关规范和管理办法。各地也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制定本地的地方标准和规范,实现服务标准化和手段现代化。要通过完善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内部设施、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实行等级评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措施,切实加强民政公共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使民政公共服务机构真正成为困难群众的温暖家园。

  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敬老院入住率的问题。明年全省县级中心敬老院要实现全覆盖,所有建成敬老院的入住率要达到80%以上。省厅将采取星级评定、以奖代补、专项督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敬老院入住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促进入住率的提高。

  2、实现法制、政策创制的突破。今年,我们在政策创制和法制建设上取得了较大成绩,升华了一些成功的实践经验,规范了一些业务工作,体现了依法行政,促进了民政事业发展。明年,省厅还要继续加大力度,力争完成《陕西省拥军优属条例〈草案〉》、《陕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陕西省地名管理办法》、《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服务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陕西省基层民政组织能力建设评估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策创制,抓住重点、加强调研,积极推动,扩大成果。

  (四)提升两个水平

  1、提升防灾减灾水平。要认真贯彻实施中、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积极修订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力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助保障能力,确保受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渭南、延安两市要抓好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批工作。全省要建成2至3个市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好国家“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每个市应有4个以上社区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推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在乡镇民政工作站的试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70%以上市应成立减灾委员会及办公室,力争2至3个市能设立减灾中心。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明年要建成运行,要加强减灾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建设,制定工作规划,面向基层服务。要完善救灾捐赠工作机制,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升推进安置改革的水平。要全面贯彻新颁布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建立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要落实各项补助资金,认真做好新老制度并存期间的安置工作,基本解决安置遗留问题,确保平稳过渡、有序衔接。要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合理编制安置计划,结合双拥评比考核,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与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完成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确保具备移交条件的伤病残退役士兵全部能接收安置。要贯彻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实现民政部门、退役士兵和承训机构无缝对接,确保有意愿退役士兵100%参加免费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要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房改政策,明年6月底前完成符合条件军休干部住房补贴的申报工作。调整军休服务站(点)规划布局,实施省级军休服务中心、陕南军休干部疗养院建设项目,推进部分重点城区军干所维修改造工程。推进军供保障方式改革,启动国家确定的重点军供站改扩建项目,争取将军供站日常维修和过往部队用餐补助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三、以民政文化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加强文化建设的新要求,如何打造内涵丰富、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科学和谐的民政文化,对于促进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力加强民政文化建设

  着力发挥民政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民政有很多业务与文化建设直接交融,尤其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作用,需要我们在文化建设中找准直接或蕴含的着力点,履行好民政职能,发挥好民政作用。要着眼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宣传褒扬烈士的爱国情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和奉献品质,进一步加强国防责任义务和爱国拥军教育。要着眼于弘扬孝亲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传播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和助人悦己、团结友爱的慈善理念,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婚姻新习俗和生态节地的殡葬新风尚,推进和谐婚姻家庭文化建设。要着眼于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倡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自尊自立自强。要着眼于提高社区文化建设水平,着力打造城乡基层社区文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完善城乡社区文化设施,积极引导社区广泛开展有利于农民工融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继续开展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要着眼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发展。

  不断丰富民政文化内涵。在丰富多彩的民政文化内涵中,“为民、务实、创新、奉献”是基本内涵。“为民”就是以民为本,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务实”就是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辱使命、不负党和人民重托;“创新”就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传承与变革中不断探索民政工作新思路和新办法;“奉献”就是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各市、县民政部门也要不断培育、建设、弘扬蕴含丰富内容和深刻内涵的民政文化和机关精神,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推动力。

  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政文化活动。要依托主题教育活动塑造民政干部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利用“七一”、“八一”等重要纪念日,有针对性地组织民政干部到敬老院参加义务劳动,到烈士陵园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请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做革命传统教育报告,通过开展这些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民政干部精神素养。要完善各级民政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文化设施,组织开展民政系统职工业务知识竞赛、运动会、书画、摄影、歌咏比赛等群众性文艺活动,动员和鼓励干部职工投入到各项活动的创作和竞赛中,提升民政干部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要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培育民政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激励民政干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新形势下,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已成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要打造民政业务集中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广泛推广低保动态监控、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开发成果,加快开发、使用救灾、优抚、社会事务、社区服务、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业务软件系统,并纳入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要打造政民互动的信息化平台,充分发挥好民政网站群作用,对民政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梳理,积极开通网上办理业务,不断扩大网上办公范围,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切实疏通民情民声渠道,建立便民服务、政民互动平台,为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明年,全系统要把干部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逐级落实培训任务。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干部的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高端培训与基础培训相配套、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衔接的办法,分期、分批开展培训活动。省厅将依托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大楼,建成全省民政干部培训基地,举办一期新任市、县民政局长培训班,两期乡镇民政工作站站长培训班。各市、县民政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落实培训场所、经费和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和政策落实方面的培训。特别要以提升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紧缺技能人才为重点,以高级技师为引领,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能合格的民政技能人才队伍。

  加强民政宣传工作。随着民政事业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进步,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各类媒体的聚焦度在不断增加。各级民政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加强宣传工作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要努力提高同媒体沟通的能力,正确有效引导舆论。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在民政新闻宣传中的作用和影响,积极引导网上舆情。要健全和完善民政部门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和传播机制,及时、广泛地了解舆情民意,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民政部门和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在民政部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处理机制,尤其要在第一时间提供正面信息、引导媒体正确报道。要规范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定期通气机制,健全新闻发言人机制,建立新闻突发应急机制和新闻事件的应对机制,有效提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身体力行,做出表率,从抓党性修养这一“根本”入手,从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这一“关键”突破,形成廉政建设的示范带动效应。要始终紧盯监督防范的重点,加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项目、项目资金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掌握人财物分配权等重要岗位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资金运行,确保项目资金阳光操作。要以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引领,持续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面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治理民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下大力气纠正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与此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下去与困难群众交朋友、结对子,为弱势群体送温暖,解难题,倾听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呼声,研究民政工作的新趋势、新动向,掌握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明年,省厅领导要继续带头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在分管业务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各市、县民政部门也要加大调研力度,围绕工作薄弱环节,拿出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和具体措施。

  元旦和春节马上到了,我再强调一下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民政系统安全防范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尽快将双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冬春灾民救助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和灾民生活不出问题。要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要组织力量走访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优抚医院、殡仪馆、救助管理站、军供站等民政服务机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要指导这些单位做好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困难群众和灾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同志们,时值年末岁首,工作千头万绪。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全省2012年民政工作已经拉开了帷幕。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再接再厉,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为推动民政事业提升发展、谋求三秦百姓更大福祉而共同奋斗!

  在这里,提前向大家致以新年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家庭幸福、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文章发布时间:2022-06-1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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