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报告(在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所参加社会实践)
西安外国语大学商学院 2010级ACCA班 薛东莹
正月十五元宵节刚过,2012年2月7日全国性大面积降温致使陕西汉中的气温也陡降至零度左右,北风刮得行人走路也踉踉跄跄。
清晨起床,简单的用完早点,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急忙乘公交车就出发,迫不及待的去到我向往已久的社会实践地点——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所。
一、陕西省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所——孤残儿童成长的乐园
乘公交车出汉中城区向北约10公里,向西步行约20分钟,即到汉中市社会福利院,经向一位行人打问和指点,经过一个村庄,一个有几幢二层小楼的院落即映入了我的眼帘,一块醒目的门牌标志——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所,指引我到达了目的地。
经过门卫严格的登记和询问,办公室一位叔叔带我去见儿童福利所范存真所长,—位性格豁达开朗、美丽而干练的阿姨。
范所长在知晓我的来意后,非常的欢迎和热情,对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高度赞赏,对社会爱心人士关心儿童福利所,开展义工助残工作十分肯定。在向我介绍了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和儿童福利所的基本概况,国家“明天计划”、“蓝天计划”和汉中开展“走进儿童福利所”爱心活动后,随即带领我参观了解儿童福利所的各个“爱心妈妈”之家,康复训练中心,育婴室,残疾儿童学校等,还分配我协助“爱心妈妈”何阿姨学习照顾和陪护儿童等工作。
1、汉中市社会福利院位于市经济开发区北区,是汉中市唯一一所国办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隶属于汉中市民政局管理。始建于1939年11月,其前身为西北儿童教养院。现全院占地157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主要承担汉中全市城镇“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孤残儿童、弃婴收养、治疗、康复等任务。现有工作人员125名,有服务对象近300名。福利院内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空气清新,非常适宜老人和儿童休生养息。曾先后荣获“全国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省级卫生示范单位”、“省级绿化模范单位”、“省十佳老年公寓”、四次获“陕西省一级福利院”等荣誉称号。
2、汉中市儿童福利所,主要收养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孤儿和弃婴。儿童福利所承担着汉中10县2区的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任务。现有工作人员55人,其中特教人员12人、康复助理员6人、医护人员2人、心理辅导员3人、社会工作者2人、保育员23人、行管后勤人员7人,现开设床位150余张。现收养孤残儿童168人,其中轻度脑瘫患儿12名,中度脑瘫患儿35人,重度脑瘫患儿37人,弱智、呆傻、肢体不同程度残障儿童76人,98%属残疾儿童。
为提升孤残儿童生存质量,儿童福利所主动转变养育、管护模式,引进了两个涉外项目,即1997年与英国语言会合作成立的“儿童养育中心”;2003年由英国救助儿童会资助开展的“单元式儿童家庭养育中心”,建立了婴幼儿分类科学养育、单元式家庭养育、家庭寄养、社会认(助)养等养护模式,开办了曙光学校、鹰穴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已成为汉中全市儿童福利机构的明星窗口。
汉中市儿童福利所凝练的服务承诺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让孩子们快乐健康成长。
二、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是提高孤残儿童权益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全国性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于2004年启动,已累计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7亿元,共有4万多名残疾孤儿得到手术康复,其中有6000多名回归了家庭,重新获得了父母的关爱。全国共确定了284家“明天计划”定点合作医院,其中部级定点医院6家,省级定点医院278家,形成了部、省两级残疾孤儿手术康复网络。“明天计划”的手术康复对象: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由民政部门监护、应当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但因当地未建社会福利机构而分散供养的残疾孤儿。
“明天计划”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领导下,经过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定点医院的共同努力,全国社会福利机构共有7840名残疾孤儿得到了手术康复,其中有3000多名残疾孤儿术后被国内外家庭收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汉中市儿童福利所自2008年起积极实施“明天计划”,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保障孤儿健康成长,是提高儿童权益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的指示精神,按照各级民政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都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康复,加大重症患儿手术康复力度,加强脑瘫康复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术后儿童国内外收养,推动“明天计划”持续、深入、健康地开展,经多年不懈的努力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儿童养育和康复的经验。
1、多元化康复特教,情暖残障儿童。多年来,汉中市儿童福利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本着把儿童所打造成残障孩子“生活的家园、康复的田园、学习的校园、成长的乐园”的工作理念,在历届工作人员尤其是特教老师、康复训练师的辛勤汗水哺育下,最大限度的发展了残障儿童的智力、语言能力、肢体运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他们更好的认识社会、融入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汉中儿童所已发展成为陕南有名的集养育、医疗、康复和特教为一体的残障儿童养教中心,2008年被民政部确定为“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基地。
2、突出专业队伍建设,配强康复特教人员。汉中市儿童福利所一是组织员工外出参加培训,选派20多名职工赴长沙、成都、南京、重庆等地福利机构参加民政部门举办的康复特教培训班,有17人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二是邀请专家来院进行康复特教讲座。聘请加拿大籍物理治疗师郑庆媛女士来院举办了四期康复特教讲座,实施一对一实践教学,培训出康复特教助理6人。三是结合实际,压缩机关工作人员5名,充实到康复特教第一线,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层次较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康复特教骨干队伍。同时儿童所还形成了良好的寄养家庭培训机制,每年在定期巡检的基础上开展两次寄养家长康复特教培训,共同促进残疾儿童的全面康复与发展。
3、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高康复特教技能。汉中市儿童福利所一是先后投资50多万元在院内建起了康复功能训练室,在社区建起了康复中心,配备了较为齐全的残疾儿童专用康复教育设备及辅助性用具。二是在实践中调整完善了不同年龄段残障儿童康复特教内容,做到根据他们在运动、感知、言语、思维、个性等方面的主要缺陷,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设感知训练、多功能娱乐、音乐试听、启智、多动训练、心理辅导等课程,进行各种康复训练。目前78名脑瘫儿童在老师的悉心照料教育下,身心缺陷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康复,智力缺陷得到了一定的补偿,语言、自理、自控等方面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三是建立了社区家庭寄养儿童和社会脑瘫儿童家庭信息档案和联系卡,将这些孩子的康复特教目标锁定在社会适应性上,实行轻说教,重能力的教育方式,让儿童在“学”中发展应用技能的方法,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运用所学技能。
4、严格医学筛选检查,依托基地康复特教。汉中市儿童福利所一是与汉中三二○一医院(三甲医院)建立了医疗直通车,把好新入院儿童体检关。并对在院儿童定期进行医学筛查,做到对患病儿童的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对有适应症的儿童尽早实施手术治疗,如唇腭裂、心脏病等为主要问题的孩子。二是依托康复基地建设,分门别类做好残障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对没有手术适应症的脑瘫儿童,选聘合适的“家庭妈妈”做好生活护理,并定期做好康复工作。对智力正常但肢体残疾的低龄儿童,依托院办“曙光学校”,开设了6个班级,重点开展文化课、社会认知、生活自理教育。对有潜力的大龄孤残儿童,依托鹰穴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实施雏鹰飞行计划,进行生活、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近三年的培训,有4名智障儿童,2名肢体残疾儿童掌握了一技之长,学会了独立生存的能力。现有158名残障孩子通过系统的康复训练被国外家庭收养。
5、发挥技术引领优势,逐步扩大社会辐射。汉中市儿童福利所在完成院内残障儿童康复特教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深入到社区走访残儿家庭,指导他们进行有效的家庭康复。举办了多期社区残儿康复班、残障儿童家长培训班,有效推进了社区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2009年还与加拿大儿童乐益会合作开展了“困境儿童康复训练和发展项目”,举办了两期地震灾区困境儿童康复训练班,帮助灾区残障孩子树立起了生活的信心,提升了60多个灾区家庭的康复水平。2010年5月陕西省正式启动了“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工作,汉中市儿童福利所抓住有利时机依托基地举办了陕南首期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师资培训班,为汉中、安康两地45名脑瘫儿童进行了系统康复训练,并培训工作人员8名,有效带动了周边儿童福利康复特教机构的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开展。
三、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蓝天计划”将为孤残儿童撑起一片艳阳天
为了重点解决制约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简称“蓝天计划”),资助地方政府在大中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儿童福利机构。为实施“蓝天计划”,从2006年起,民政部每年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亿元予以资助,地方民政部门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也要将“蓝天计划”作为重点项目进行资助,加上地方财政的投入,力争用5年时间,从中央到地方投入资金60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和完善集养护、救治、教育、康复、特教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功能完善的福利服务场所和设施,为多种养育模式提供必要的依托和载体,辐射和带动社区孤残儿童服务的开展。
汉中市儿童福利所为了贯彻实施胡锦涛总书记“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孤残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建设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采取地方财政投入为主、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辅的措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由救济型向福利型、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及教育型转变,逐步完善适合中国国情、汉中社情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由于汉中市儿童福利所在孤残儿童养育、医疗、康复和特教为一体的残障儿童养教中的优异成绩,经过立项论证,项目申报和审批,已经立项争取“蓝天计划”的财政支持,五层汉中市孤残儿童养育综合楼——“蓝天计划”在建楼,已经封顶,正在紧锣密鼓的粉刷和室内装修阶段,预计2012年8月份投入使用。
四、“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爱和被爱,同样属于你,也属于他,然而这里更需要……
1、爱心活动之——爱心在你我间传递。“龙年伊始,寒冷冬日,让我们一群热爱户外和公益的朋友们去播撒爱的种子,伸出我们温暖的大手,拉着孩子冰凉的小手,给他们温暖和欢乐吧!”。这是于2012年1月3日由秦巴人家休闲爱心群和陕西理工学院爱心团体共同发起,到汉中儿童福利所,开展慰问,发学习用品和小礼物;表演节目和做游戏;与儿童们谈心聊天,拉近和孩子的距离;打扫卫生,教孩子们看书识字;与孩子们拍照留纪念等,其目的就是通过慰问看望孩子们,给他们送去一份关爱和温暖,把欢声和快乐带给他们,让孩子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并鼓励孩子们健康成长,好好学习,以后回报社会,同时也增强我们每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学会关爱和感恩,拒绝冷漠和无情。
2、爱心活动之——大爱无疆,和谐世界更美好。2011年11月3日,汉中市社会福利院涉外送养女童秋阳回家探亲。秋阳在父母、姐姐和导游的陪同下,从瑞典来到曾经养育和生活了二年多的汉中市儿童福利院。院领导和工作人员举行了欢迎仪式,并与秋阳及家人进行了座谈,陪同参观了秋阳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见到了当年的保育员,为她办理领养手续的工作人员。当天中午,秋阳在福利院单元式养护楼吃了一顿由当年的保育员做的丰盛午餐,使她再一次感受到福利院大家庭的温暖。
秋阳今年12岁,出生3天时被父母遗弃,2岁时被瑞典一爱心家庭收养。
3、爱心活动之——“走进福利院、走进儿童福利所”主题系列活动将长期开展。寒冬来临,冷风刺骨,可有一股股暖流温情涌动;大千世界,相识无多,可一声声问候温暖人心。在汉中市民政局组织下,于2012年1月13日下午,汉中市福利院多功能厅暖气融融,汉中市书协、美协二十余位书画家现场挥毫泼墨,义务服务,为服务对象和职工们献“爱心”字画100多幅,这标志着市福利院举办的“走进福利院”主题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受邀走进福利院的书法艺术家们,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分别到孤残儿童养育综合楼、“蓝天计划”在建楼、“三无”老人住所和即将投入运营的新休养公寓进行了参观。一路上,工作人员向他们详细介绍了孤残儿童和“三无”老人在院的管理和服务情况,书画家们听后深受感动,对福利院职工几十年如一日照料服务弱势群体的行为赞叹不已。市领导指出:孤残儿童和“三无”老人是社会中最需要关爱和帮助的弱势群体,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关心他们,目前扶孤助残、尊老爱老,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代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题,汉中市书协、美协这种走进基层、服务基层、关注弱势群体的行为非常值得大家学习,希望能有更多的单位、社会团体,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
此次举办的“走进福利院、走进儿童福利所”主题系列活动,目的就是通过开放办院,让更多的人走进福利院,了解和支持福利所,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幼、扶弱助残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活动进一步活跃老人和孩子们的生活气氛,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弱势群体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五、完善三种养育机制,为机构儿童回归家庭搭建平台——汉中市儿童福利所孤残儿童的明天
《中国社会报》2011年11月25日头版登载,由汉中市社会福利院赵志军和范存真所长撰写的文章,题目为“汉中:完善三种养育机制,为机构儿童回归家庭搭建平台”,文章如下:
实现孤残儿童由机构回归家庭是儿童最大的福利,也是儿童福利工作者的职责所在。汉中市社会福利院是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所承担着10县2区的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任务。目前,在院儿童193人,98%属残疾儿童。近年来,为把儿童福利机构打造成“孤残儿童生活的家园、康复的田园、学习的校园、成长的乐园、和谐温馨的大家庭”,该院构建了以机构为主体、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的孤残儿童服务体系,在服务管理和养育方式上完善婴幼儿“集中科学供养、家庭寄养、依法收养”三种养育机制。目前,该院各类养育模式已经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儿童养育轨道,也为实现儿童“从机构回归家庭”构建了重要的平台。
1、集中供养,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搭建基本平台。集中供养孤残儿童是一个较传统、易接受的老方式,对于做好孤残儿童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生活提供了有利条件,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工作开展、便于统一活动,有效保证了科学膳食、足够营养、康复医疗、智力开发和早期教育,促进其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1997年,为拓展养育方式,我院积极与英国语言会合作开办了儿童养育中心,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儿童管理理念和科学的喂养方法,制定出系统、科学的养育计划,并由国外专家负责培训、督导日常工作,极大地提高了我院婴幼儿童集中养育水平。重症、重残婴幼儿入院成活率大大提高,婴幼儿与保育员之间形成良好的亲情依恋关系,孩子表现出活泼、快乐、健康的心态,具有与陌生人良好的沟通及互动能力,无明显的负面心理变化。这期间的儿童最可爱,只要不是智力问题,95%都会被收养而回归家庭。
2、家庭寄养,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搭建模拟平台。家庭寄养是儿童福利服务的一部分,是将福利院孤残儿童短暂地或长期性的安置在有热心、有爱心,符合条件的家庭寄养,使不幸儿童早日拥有一个家,享受到家庭的呵护和温暖。寄养家长付出真心、真情、真爱和真诚;寄养儿童收获自尊、自信、自强和自立。目前,我院主要采取模拟家庭(院内单元式家庭养护)和城乡普通家庭寄养两种形式。模拟家庭是完全按照家庭居住标准在院内建成套房(三室二厅),在社会上选聘有爱心的女性充当“家庭妈妈”,与多个(一般为4—6名)孤儿组建一个特殊的家庭。日常家庭管理工作由福利院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督导、评估、记录、考核。模拟家庭养育为儿童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不仅照顾孤残儿童的日常生活,还注重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以“不是亲骨肉,胜似父母心”的宽容和爱心,赋予“妈妈”角色新的内涵。这些儿童在院里的统一安排下,每天按规定时间饮食起居,身体有残疾的儿童得到特殊照顾,在院内得到定期的康复和特教,使他们亲身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普通家庭寄养是儿童福利机构对在院儿童进行评估后,将院里的儿童委托给那些各方面条件较好,并且自愿申请为儿童福利机构代养孩子的家庭进行养育看护。福利院与寄养家庭签订协议,寄养时间随双方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寄养期间,被寄养儿童的法定监护权不变。目前,我院有60多名儿童分别寄养在城乡普通家庭中。由于城乡普通家庭寄养较为分散,交通、生活、环境条件各有不同,为了做好各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福利院、社区、家庭寄养联络站三级联防监护体制,平时由儿童家庭寄养小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家访”,每周每户不少于一次,并将家访信息记录在案,实行月评估,年考核。实践证明,寄养在城市家庭中的儿童,对家庭有较强的归属感,对父母能产生较好的认同,有效地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这部分孩子基本上都是中度残疾,在寄养一段时间后,与家庭成员建立了浓厚的感情,大都不愿意回院,家长也舍不得孩子离开,使部分孩子实现了从寄养到收养的转变。
3、依法收养,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搭建保障平台。依法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有跨国收养和国内收养两种,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终止了先前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旦确立,被收养人形成的是终生亲情及依恋关系,孩子不会担心再次改变身份关系。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能被家庭收养,不仅要加快残疾儿童的手术和康复,而且要不断加强与收养机构的联络,为有希望被收养的孩子们创造更好更多的条件。截止2011年10月,我院已有220名儿童被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等七个国家的家庭收养。从国外收养家庭反馈的信息和被收养儿童“回访”的情况来看,跨国收养的儿童都能适应环境、健康成长、回归家庭,享受到美好的天伦之乐,过上了温馨的家庭生活。国内收养必须严格按照我国颁布的《收养法》规定的条款和程序进行收养。因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公民收养儿童大都希望收养无残疾的健康正常弃婴,要求的条件较高。目前,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儿童只有少数能被收养,但一经被家庭收养,孩子们都能享受到正常的呵护和教育,享有家庭的温馨和父母的关爱,有归属感、安全感和自豪感,有效地促进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融入社会。就我们了解和反馈的信息看,跨国收养与国内收养相比,国内收养更容易使孩子得到身心愉悦,避免了语言、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同根、同肤色、同语言的良好家庭关系氛围中愉快生活、茁壮成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实现福利机构的儿童回归家庭,只有不断完善养育机制,提高孤儿的养育水平,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促进孤儿身心全面发展,增强与社会的融合,才能真正实现孤儿向家庭回归。集中供养是原始的供养方式,主要适用于婴幼儿(尤其是2岁以下),是保证婴幼儿营养发育和健康成长不可替代的方式,对其心理不会产生大的负面影响,为儿童回归家庭创造了基本条件;而家庭寄养为儿童提供了更为人性的生活空间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是儿童回归家庭的桥梁和纽带;依法收养是儿童回归家庭的法律保障,儿童从此就会过上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生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可以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坚持“儿童最大利益第一需要”原则,尽量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创造条件,使孤残儿童学习、工作生活的更好,让每个孩子受到教育,让每一个生命得到发展,并实现其价值,还孤残儿童完整的人生,让这些孩子们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
短暂的社会实践虽然暂时结束,但是我对孤残儿童们的关注,爱心义工活动的开展将在我的心中长存,我愿尽我的微薄之力,为孤残儿童的养育和成长奉献爱心,为他们的明天生活添砖加瓦;而今天我将倍加珍惜大学时光,勤奋学习掌握过硬的建设本领……
感谢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所的工作人员,“爱心妈妈”王何阿姨等;十分感谢儿童福利所范存真所长对我这次实践活动的安排和帮助。为你们从事“扶起折断天使翅膀”的神圣工作而感到由衷的敬佩!
作者简介:
薛东莹,女,汉族,陕西汉中市人。2010年9月就读于西安外国语大学,现为该大学商学院2010级ACCA班在校大学生。
西安外国语大学商学院2010级ACCA班 薛东莹
201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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