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搭建“三大平台”

发布日期:2012-02-15 00:00:00   浏览量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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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孤残儿童由机构回归家庭是儿童最大的福利,也是儿童福利工作者的职责所在。 

  陕西省汉中市社会福利院是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其中的儿童福利院承担着10县2区的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任务。目前,在院儿童193人,98%是残疾儿童。近年来,该院构建了以机构为主体、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的孤残儿童服务体系,在服务管理和养育方式上完善了婴幼儿集中科学供养、家庭寄养、依法收养三种养育模式。目前,这三类养育模式已基本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为实现儿童从机构回归家庭搭建了重要平台。 

  集中供养 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搭建基本平台

  集中供养孤残儿童是一个较传统、易接受的老方式,对于做好孤残儿童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生活提供了有利条件,便于服务管理,有效地保证了科学膳食、足够营养、康复医疗、智力开发和早期教育,促进其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 

  1997年,为拓展养育方式,汉中市社会福利院积极与英国语言会合作开办了儿童养育中心,引进国外先进的儿童管理理念和科学的喂养方法,制订出系统、科学的养育计划,并由国外专家负责培训、督导日常工作,极大地提高了该院婴幼儿集中养育水平。重症、重残婴幼儿入院成活率大幅度提高,婴幼儿与保育员之间形成良好的亲情依恋关系,孩子表现出活泼、快乐、健康的心态,具有与陌生人良好的沟通及互动能力。这期间的儿童最可爱,只要不是智力问题,95%都可以通过收养回归家庭。 

  家庭寄养 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搭建模拟平台

  家庭寄养是将福利院孤残儿童短暂或长期安置在有爱心,符合条件的家庭寄养,使不幸儿童享受到家庭的呵护和温暖。寄养家长付出真心、真情、真爱和真诚;寄养儿童收获自尊、自信、自强和自立。目前,该院主要采取模拟家庭(院内单元式家庭养护)和城乡普通家庭寄养两种形式。 

  模拟家庭是完全按照家庭居住标准在院内建成套房(三室二厅),在社会上选聘有爱心的女性充当“家庭妈妈”,与多个(一般为4-6名)孤儿组建一个特殊的家庭。日常家庭管理工作由福利院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督导、评估、记录、考核。模拟家庭养育为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不仅照顾孤残儿童的日常生活,还注重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这些儿童在院里的统一安排下,每天按规定时间饮食起居,身体有残疾的儿童得到特殊照顾,在院内得到定期的康复和特教,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普通家庭寄养是儿童福利机构对在院儿童进行评估后,将院里的儿童委托给那些各方面条件较好,并且自愿申请为儿童福利机构代养孩子的家庭进行养育看护。福利院与寄养家庭签订协议,寄养时间随双方协议的终止而终止。目前,该院有60多名儿童分别寄养在城乡普通家庭中。由于城乡普通家庭寄养较为分散,交通、生活、环境条件各有不同,为了做好各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福利院、社区、家庭寄养联络站三级联防监护体制,平时由儿童家庭寄养小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家访”,每周每户不少于一次,并将家访信息记录在案,实行月评估、年考核。实践证明,寄养在城乡普通家庭中的儿童,对家庭有较强的归属感,对父母能产生较好的认同,有效地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依法收养 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搭建保障平台 

  依法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有跨国收养和国内收养两种,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种关系一旦确立,被收养人形成的是终生亲情及依恋关系,孩子不会担心再次改变身份关系。截至今年10月,该院已有220名儿童被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等7个国家的家庭收养。从国外收养家庭反馈的信息和对被收养儿童“回访”的情况来看,跨国收养的儿童都能适应环境、健康成长、回归家庭,过上温馨的家庭生活。 

  国内收养必须严格按照我国颁布的《收养法》规定的条款和程序进行收养。因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公民大都希望收养无残疾的健康弃婴,目前,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儿童只有少数能被收养,但一经被家庭收养,孩子们都能享受到正常的呵护和教育,享受家庭的温馨和父母的关爱,有归属感、安全感和自豪感。据了解和反馈的信息来看,跨国收养与国内收养相比,国内收养更容易使孩子得到身心愉悦,避免了语言、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同根、同肤色、同语言的良好家庭氛围中愉快生活、茁壮成长。 

通讯员 李耀 赵志军 范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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