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对外招聘儿童“类家庭”家庭妈妈1-2名。
招聘条件:
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已婚女性,年龄36-49岁之间,且有养育子女的经历,善于料理家务;
3、喜欢孩子,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子女的能力;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公益事业。
岗位待遇:
1、试用期1--3个月,1750元/月。
2、试用期满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每月休假四天,工资为2500--2600元/月,包食宿,单位依法交纳五险。
有意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到汉中市福利院办公室、儿童所咨询。
咨询电话: 2312259 23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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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